中咗六合彩 教你點理財

六合彩人人想中。以為過億元獎金可以「用過世」?錯了,中獎往往是「煩惱」的開始。如果無長遠理財計劃,很多人多在5年到7年內就會花光獎金。美國肯塔基大學、匹茲堡大學和范德堡大學的經濟學家,曾研究過350,000名彩票得獎者,結果發現中獎者在2年至5年內破產的比率,足足是普通人的10倍﹗
行為學家解釋,一般人會把收入分成辛勤工作所得,及意外之財兩種,賺得越辛苦,花得越謹慎。若獲得鉅額「意外之財」,自然會肆意揮霍,無節制的結局就是破產收場。
為免得獎反帶來更多問題,有國家已設立制度,幫助這些「幸運兒」。例如,美國設有分期領獎制,中獎者可以選擇分數十年領獎;台灣的彩券公司甚至成立團隊,為得獎者作出理財建議與規劃。香港暫時未有這些貼心的服務,想獎金花之不盡,就要請教專家。投資顧問教路,獎金要用得其所,有以下數點必須留意:

先定期 後消費
投資顧問指出,中獎後的頭數個月是最「亢奮」的,大部份獎金都是在這段時間內白花,因此建議至少拿一半或以上金額放到銀行做數個月至半年的定期,待冷靜後再考慮獎金分配。
慎消費 穩投資
為滿足購買慾、而買來一大堆的奢侈品,只帶來一時樂趣,不能長遠為資產增值。投資顧問建議,得獎者應把大部份獎金,投資在能帶來長遠穩定收入的產品,例如回報穩定的股票、基金、債券、買樓收租等等。但請緊記,無論投資什麼項目,一定要基於「低風險」、「保本」、「慳稅」、「彈性」及「回報優於定期存款」五大原則,避免冒險投資招致嚴重損失。
辭職信 勿亂遞
中六合彩即「炒老闆魷魚」是不少打工者的夢想。但理財顧問再「唱反調」,指出「無所事事」只會令生活無聊,變相多了時間消費購物,加快花錢速度,因此建議得獎者繼續工作,至多找份較輕鬆的。
多行善 樂無窮
消費投資之餘,可有想過挪出部份獎金與弱勢社群共享?信因果的可以當成行善積福,不信的也可視為行善最樂。其實捐出一部分獎金並不影響生活,但卻可以獲得心靈的滿足,何樂而不為?
